一、资深执业,荣誉加身
这位令当事人高度认可的律师是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她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本科学历。自2012年起在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开始执业,系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同时,她身兼多职,担任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及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2019年被兴义市司法局聘请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2022年荣获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突出贡献奖。
二、专注多领域,承办案件超600件
执业至今,该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她擅长各类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的处理,专注于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家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法务及企事业单位非诉法律事务。在执业中,她始终秉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宗旨,强调风险防范与权益最大化,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法律结果。
三、典型案例:7万余元建设工程纠纷胜诉
原告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将某电力建设公司等四被告起诉至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原告要求某电力建设公司与另一被告连带支付工程款164000元及资金占用费,两项合计175503.58元,同时要求另外两家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直接支付责任,案件诉讼费由四被告共同承担。某电力建设公司作为案涉工程的分包施工方,委托该律师作为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
该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聚焦案件核心争议。通过与委托人深度沟通及证据核查,确认某电力建设公司与原告所述“挂靠人”实为项目管理人员关系,且原告未完成全部约定任务即中途离场。同时,律师协助委托人全面整理付款凭证,证实已向原告超额支付工程款。庭审中,律师直击原告诉求漏洞,指出其主张欠付工程款的依据仅为自行制作的施工表,且未就工程进行结算,施工范围等均存在争议。此外,原告逾期未交纳鉴定费导致鉴定终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四、法院采纳意见,成功驳回原告诉请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该律师的抗辩意见。法院认定原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依据不足,且未按期交纳鉴定费导致无法确定工程造价,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最终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905元由原告自行负担。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该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类纠纷中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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