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深厚的张居宽律师
张居宽律师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主任律师,中共党员,同时担任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还是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本科学历。自2004年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8年转入律师行业。自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张居宽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在这些领域成果显著。2022年起,他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代理案件全部胜诉。
二、张居宽执业理念与专长
张居宽律师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力求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他在企业日常法务中力求精于法律,在劳动人事、合同法、建筑工程、公司法等领域有独到的见解和知识储备。同时,他凭借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及省财税委委员的身份,将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结合,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可靠的税务服务,还擅长通过法律程序重构税务争议解决路径。其擅长领域包括刑事法律、公司法律、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知识产权法律等。
三、建设工程纠纷胜诉案例
在江苏省淮安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张居宽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赵X、刘X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原告要求被告和第三人赵X承担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返还管理费等责任。被告则辩称与原告无直接施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不应突破合同相对性主张权利;第三人赵X主张自己才是实际施工人,原告无权向被告主张工程款;第三人刘X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立案后,张居宽律师积极参与诉讼,提交相关证据,明确提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等核心抗辩意见,围绕合同相对性、实际施工人认定等关键法律问题展开辩论,并协助法院查明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程款支付核对等关键事实。最终,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从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张居宽律师在处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也难怪他能赢得客户的尊重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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