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人工资执行中能否优先受偿债务的情形
在我国法律中,工人工资在一定情形下可优先受偿债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而工人工资包含在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
不过,需注意的是,行使优先受偿权要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等规定。工人可通过协商、劳动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来保障工资优先受偿权。
二、工人工资在执行中优先受偿债务有哪些条件
工人工资在执行中优先受偿需满足以下条件:
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有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明双方的雇佣事实。
工资债权已确定,即数额、支付时间等明确。一般需有工资结算单、欠条等凭证。
主张优先受偿的主体为工人,范围涵盖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及提供劳务的雇工等。
优先受偿应在法定期限内主张。通常在进入执行程序后,工人及时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该工资是工人的劳动报酬,用于保障其基本生活,非其他性质款项。
三、工人工资执行优先受偿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工人工资执行优先受偿需满足以下条件:
债权性质为劳动报酬。该工资是工人基于劳动关系付出劳动应得的报酬,奖金、津贴等也在此列。
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工人与用人单位或雇主存在受法律保护的关系,有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明。
主张期限符合规定。建设工程领域,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期限为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18个月。
优先受偿范围合理。一般以实际拖欠的工资数额为限,不包括惩罚性赔偿等。
优先受偿对象明确。针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如建设工程拍卖、变卖款等。
在探讨工人工资执行中能否优先受偿债务的情形时,我们还需关注相关的拓展问题。比如工人工资优先受偿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加班工资、奖金等是否也在优先受偿之列。另外,若企业存在多个债权人,工人工资优先受偿与担保物权等其他优先权利发生冲突时,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都与工人工资权利的保障息息相关。如果你对工人工资执行优先受偿债务的情形及相关拓展问题仍有疑问,希望得到更精准的解答,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助你明晰其中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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