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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胜诉,律师巧妙论证原股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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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5 · 1418人看过
导读:在当下商业活动频繁的社会环境中,各类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在处理这类复杂案件时,专业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本文讲述的案例中,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论证,成功为当事人解决难题,展现了法律行业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价值。

一、专业律师的多领域能力

何菲娅律师是律所合伙人,执业多年,拥有近十年交通事故处理经验与相关法务从业背景。她专注于交通事故纠纷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是民事与刑事案件诉讼与非诉程序的多面手。她曾担任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灞桥大队法律咨询顾问,长期活跃于道路交通事故第一线,办理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不下百件,案涉金额超亿元。同时,她还为众多知名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帮助企业规避大量损失金额。

二、复杂案件的困境与转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原告王某与被执行公司、被执行人刘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达成调解,但两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陷入僵局。何菲娅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局限于常规的财产查控。她通过调取并分析被执行公司的工商档案、年报、股权转让协议等大量材料,发现原股东高某存在“认缴实缴+到期前转让股权”的行为,且受让人刘某为其原配偶,有逃避出资义务的嫌疑,为案件找到了关键突破口。

三、一审受挫后的坚持与论证

一审执行异议被法院以“股权转让时间早于债权确定时间”为由驳回,但何律师并未放弃。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六条,主张在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情况下,股东出资应加速到期,且原股东高某作为发起人,其出资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在高某及相关方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何律师依然准备充分,当庭系统陈述事实、列举证据、援引法律,强调高某转让股权行为的恶意及应承担的补充赔偿责任

四、胜诉成果彰显专业实力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何律师的诉讼意见。判决追加高某为被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高某需在其未实缴出资的1200万元范围内,对被执行公司、刘某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也由高某承担。这一胜诉结果充分体现了何菲娅律师在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的专业能力,她凭借“交警视角+律师专业”的独特背景,构建了完整的责任论证链条,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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