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朱秀芳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2017年起在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执业。她秉持“以专业法律素养为劳动者维权撑腰,为企业筑牢用工合规防线。调解优先、精准诉讼,让每一起劳资争议都得到公平高效的化解”的执业理念,专注于劳动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领域。她还是宁波东方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汇业建工委委员,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为众多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处理过上百件案件,赢得了客户的认可与信赖。
劳动纠纷维权
在某建设公司与缪X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缪X某于2025年2月27日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然而,2025年3月4日,公司以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决定于次日终止劳动关系。缪X某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仲裁获支持后,公司不服诉至法院,主张缪X某存在简历造假、未按公司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情形,不符合录用条件。朱秀芳律师接受缪X某委托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深入沟通,明确核心争议焦点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并围绕该焦点展开证据梳理与抗辩策略制定。
胜诉关键因素
庭审中,朱秀芳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针对公司主张的三大解除事由逐一驳斥。对于“简历造假”,缪X某的工作履历与社保参保单位可相互印证,公司未举证且入职时未提出异议;“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属于《员工确认书》中“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且工资支付记录显示缪X某无无故缺勤情况;“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缺乏有效证据佐证。此外,公司解除理由模糊,不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审慎要求。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判决公司支付缪X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朱秀芳律师通过精准锁定争议核心、全面梳理证据链条、专业庭审抗辩,成功维护了缪X某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劳动争议中的劳动者提供了维权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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