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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刑事与合同律师沈杰:处理亿元标的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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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4 · 1367人看过
导读:沈杰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主要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领域。他曾为某上市公司处理标的额超亿元的合同纠纷,还代理了X砂浆公司诉X实际施工人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帮原告追回货款及逾期利息。

执业背景情况

沈杰律师自2021年起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62xxxxxxxx558,现任职于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还是该律所的合伙人。他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专业,拥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这种独特跨学科背景让他在处理法律事务时优势明显。执业以来,他处理案件300余起,服务对象广泛,涵盖南通地区的个人与企业,多次作为企业代理人进行诉讼,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他累计处理商事纠纷案件三百余件,还多次主导复杂重大企业维权行动。

处理买卖合同纠纷

在X砂浆公司诉X实际施工人买卖合同纠纷案中,2014年原告XX公司与被告倪X签订《定作加工合同》,供应复合保温板,但截至起诉仍有214,319.7元货款未支付。XX公司于2025年将实际施工人王X及其前员工倪X诉至法院。被告王X辩称已结清款项,且债权超诉讼时效,XX公司应向第三人申报债权。沈杰和张律师代理此案,全面收集《定作加工合同》、对账单、通话录音等证据并梳理,确保证据链完整。依据相关法律精准论证货款支付义务及逾期利息计算标准,针对诉讼时效抗辩,提出因倪X离职未正确披露实际施工人身份导致维权延迟的理由。及时申请追加王X为共同被告,提交生效判决书证明其实际施工人身份。最终法院认定XX公司与王X存在有效买卖合同关系,倪X签署的对账单对王X有约束力,XX公司催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判决王X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代理车辆损坏赔偿

在充电桩供电异常致营运车辆损坏,新能源公司及一人股东连带赔偿案中,原告俞X委托沈杰律师代理。2025年3月1日,俞X的汽车在被告一管理维护的充电桩充电时,因供电异常车辆突然断电无法启动。俞X产生维修费18427.1元及营运损失。原告诉求两被告赔偿相关费用,被告抗辩无专业资质检测报告证明车辆损坏系充电桩故障所致,且维修费与营运损失证据不足。沈杰律师精准收集维修凭证、接处警证明等证据形成完整锁链,反驳被告抗辩。主张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时,紧扣法律规定凸显被告二举证不能的后果。针对营运损失,结合行业标准合理调整诉求。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核心诉求,判决被告一给付俞X合计19848.1元,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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