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执业背景
丁婷律师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持有执业证号1650xxxxxxxx82969。自2023年执业以来,处理百余件案件。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有深厚法律功底与丰富行政执法经验,能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双重维度。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目前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还曾担任哈巴河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所属成员处理破产事务。
买卖合同纠纷代理
在“成功代理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某农业公司无需重复支付280万货款”一案中,当事人新XX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原告薛XX有玉米买卖合同。2022年1月双方对账确认货款280万元,该公司于1月7日向案外人邵XX尾号为“6136”的账户(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转账280万。薛XX催款时得知款项去向,以未收到货款为由起诉。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丁婷团队重点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举证,提交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立案告知书等,证明农业公司已完成付款义务。最终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驳回薛XX全部请求,为当事人避免了巨大损失,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合伙财产分割抗辩
“合伙未清算径直主张财产分割,律师精准抗辩驳回原告诉请”案中,原告薛XX、被告冉某某与第三人邵某某自2019年起合伙经营,未签书面协议。2022年12月20日确认“余货总共2685吨,现挂账冉某某名下”。2025年1月薛XX起诉要求分割货款。争议焦点在于货物是否属合伙财产、未清算能否分割、是否滥用诉权。丁婷团队指出原告未完成举证,主张前后矛盾有滥用诉权嫌疑,且合伙未清算分割财产于法无据,被告处置货物经合伙人同意。法院采纳全部抗辩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请求,避免被告巨额财产损失,维护了合伙经营的法律秩序。
丁婷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各类案件中精准应对,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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