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明显不利于自己的合同咋办
若签订了明显不利于自己的合同,可采取以下措施。若合同存在显失公平情形,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致使合同权利义务明显失衡,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需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若合同系受欺诈、胁迫签订,受欺诈、胁迫方也可请求撤销。受欺诈方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欺诈事由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受胁迫方则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若合同不存在可撤销情形,但履行会造成重大损失,可与对方协商变更合同内容,达成新的协议。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基于公平原则调整合同条款。
二、签订不利合同,能否通过法律撤销
签订不利合同,在一定情形下可通过法律撤销。依据《民法典》,若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即当事人因自身过错对合同内容等产生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或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亦或是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又或者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再或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需注意,撤销权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为九十日)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
三、显失公平合同,法律上能否申请撤销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显失公平指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所以,显失公平合同,受损害方可依法申请撤销。
当面临签订明显不利于自己的合同咋办这个问题时,除了考虑合同本身的效力问题,还需关注后续的处理流程。若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合同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此外,若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同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若你对合同撤销的程序、证据收集以及后续的法律责任承担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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