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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共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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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4 · 1545人看过
导读:抢夺罪共犯的认定标准包括四个方面。主观上,各共犯人要有共同抢夺的故意,明知自身行为助于他人抢夺并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客观上,要有共同抢夺行为,如直接实施或提供望风、接应等帮助;主体上,需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者共同实施;共同故意与行为还要相互联系、配合,形成整体犯罪活动,偶然同时实施抢夺不算共犯。
抢夺罪共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抢夺罪共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抢夺罪共犯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主观方面,各共犯人须有共同抢夺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帮助他人实施抢夺行为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2.客观方面,各共犯人须有共同的抢夺行为,可能表现为直接实施抢夺行为,也可能是为抢夺行为提供帮助,如望风、接应等。

3.主体方面,需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实施抢夺行为。若其中一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或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构成共犯。

4.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须有联系,相互配合,形成一个整体的抢夺犯罪活动。若只是偶然同时实施抢夺行为,不构成共犯。

二、抢夺罪共犯在不同情形下如何认定

抢夺罪共犯认定需考量是否存在共同故意与共同行为。

事前通谋情形下,二人以上为实施抢夺犯罪进行策划、分工等预备活动,即便部分人未直接参与抢夺实行行为,只要按照分工实施了帮助等行为,也构成共犯。如甲负责望风,乙实施抢夺,甲与乙构成共犯。

事中加入情形,在抢夺行为实施过程中,他人明知正在进行抢夺犯罪,加入并实施协助或参与抢夺的行为,构成共犯。例如,甲抢夺财物后被追赶,乙帮助甲摆脱追赶,乙构成共犯。

行为人之间无共同故意,只是偶然同时实施抢夺行为,不构成共犯,应按各自行为分别定罪处罚

三、抢夺罪共犯在犯罪中止时怎样认定

抢夺罪共犯的犯罪中止认定需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实行犯,若单独实施抢夺,自动放弃犯罪且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可认定为犯罪中止。若为共同实行犯,不仅要自动停止自己的抢夺行为,还需有效阻止其他实行犯继续犯罪或防止结果发生。

对于教唆犯和帮助犯,教唆犯需打消被教唆者的犯罪意图;帮助犯要及时撤回帮助行为,并有效阻止实行犯利用其先前的帮助实施犯罪。若未能有效阻止犯罪结果发生,则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仍需对既遂结果负责,但自动放弃犯罪的情节在量刑时可酌情考虑。

当了解抢夺罪共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后,还需知晓一些相关的拓展情况。比如抢夺罪共犯在不同情形下的量刑差异,若共犯在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量刑往往会比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共犯更重。另外,共犯的退赃退赔情况也会影响最终的量刑。如果共犯主动积极退赃退赔,可能会从轻处罚。倘若你对抢夺罪共犯的量刑细节、退赃退赔的具体影响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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