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受伤营养费由谁承担
交通受伤营养费一般由侵权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营养费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在合理范围内应得到赔偿。在交通事故中,若责任已明确划分,承担事故责任的一方需对受害人的营养费等合理损失进行赔偿。若涉及保险,保险公司会按规定和合同约定理赔。
二、交通受伤护理费等其他费用谁来承担
交通受伤后的护理费等费用承担主体,需依事故责任划分确定。若事故责任已认定,通常由责任方承担。
若对方负全责,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合理费用均由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赔偿;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
若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比例分担。比如双方同等责任,各项费用一般双方各承担50%。
若己方无责,全部合理费用由对方承担。
三、交通受伤后误工费等赔偿责任谁担
交通受伤后误工费等赔偿责任承担需分情况:
若事故责任明确,由过错方承担。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担责;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依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百分之十赔偿责任。
若车辆投有保险,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依保险合同赔偿;仍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
当探讨交通受伤营养费由谁承担时,其实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确定的,一般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综合判定。另外,如果涉及到多个责任方,各方承担营养费的比例该如何划分。这些都是与交通受伤营养费承担紧密相关的问题。若你在交通受伤后,对营养费承担及相关标准、比例划分等存在疑问,不要让困惑持续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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