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军婚怎么算夫妻共同财产
军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与普通婚姻基本遵循相同法律规定,但存在特殊部分。
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军人,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将发放的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在认定军婚共同财产时,需区分军人各项收入性质,依据上述原则判断是否为共同财产,有争议时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二、军婚中一方的伤亡保险金算共同财产吗
军婚中一方的伤亡保险金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伤亡保险金是对军人因战争、训练或执行任务等导致伤亡的一种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给予军人本人的经济保障,主要用于军人治疗伤病、恢复健康以及后续生活,与夫妻共同生活和共同劳动并无直接关联,所以应认定为军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三、军婚里一方的伤残补助金是否属共同财产
军婚中一方的伤残补助金不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伤残补助金是军人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补偿,其目的在于保障军人因伤残后的生活,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与军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所以,军婚里一方的伤残补助金应归伤残一方个人所有,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这体现了法律对于因身体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权益的特殊保护。
在探讨军婚怎么算夫妻共同财产时,除了常规的界定,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属于个人财产,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军婚中涉及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也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对军婚财产的界定、分割等问题还有疑问,想了解更多细节,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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