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黑广播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是未经批准设置无线电广播电台(黑广播),非法使用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频率的;
二是未经批准设置黑广播,非法使用无线电频率,同时造成军事通信中断或者严重障碍的;
三是黑广播的功率在五百瓦以上,或者覆盖范围二十公里以上的;
四是黑广播实发时间累计达到十二小时以上的;
五是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虽达不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恶劣影响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应立案追诉。
二、生产黑广播被判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生产黑广播被判刑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具有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等情形,达到相应标准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生产黑广播属于擅自设置无线电台(站)行为,符合条件的将按上述规定定罪量刑。
三、生产黑广播量刑标准及法律适用是啥
生产“黑广播”涉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依据《刑法》第288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一)影响航天器、航空器、铁路机车、船舶专用无线电导航、遇险救助和安全通信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的;(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使用“黑广播”“伪基站”的;(三)举办国家或者地方重大活动期间,在活动场所及周边使用“黑广播”“伪基站”的等。“情节特别严重”指造成严重后果、多次或数量达到一定标准等情形。
当我们了解了生产黑广播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后,还需知道一些相关拓展问题。生产黑广播不仅涉及刑事立案,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其非法所得会被依法没收,相关设备也会被收缴。此外,黑广播干扰正常无线电通讯秩序,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时,生产者在承担法律责任后,可能还需对受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民事赔偿。若你对生产黑广播的行政处罚细节、民事赔偿范围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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