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背景,专业奠基
王定洪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院,大学期间系统学习法学理论知识,打下坚实法律基础。早期他曾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担任法警,这段经历让他深入了解司法程序运作,熟悉法官审判思维和案件处理流程。自2016年执业至今,他在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已承办案件逾4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100余件,民事案件300余件,涵盖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他还担任律所民商部部长,自2020年至2024年,均被评为优秀律师。这些丰富的经历和荣誉,为他处理各类案件提供了坚实的专业支撑。
二、合同纠纷,临危受命
上诉人王XX与被上诉人X经营部就房屋假山、水池及过滤系统装饰装修事宜达成约定,总工程价款30000元。王XX支付部分工程款后,以施工成果与承诺方案差异较大为由终止合同履行,并诉至法院请求退还装修费12000元,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王XX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主张撤销一审判项并改判支持其诉求。王定洪律师受被上诉人经营部委托代理此案。
三、策略精准,胜诉关键
王定洪律师接手案件后,制定了一系列精准策略。首先,确立抗辩核心,紧扣“水池主体结构浇筑不属于合同约定施工范围”这一关键事实,结合上诉人一审证人证言及自认,反驳“未按约定施工”的主张。其次,构建证据链,提交双方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施工范围为水池修改、假山制作、过滤系统安装,退场时仅剩余过滤系统收尾工程;强化上诉人一审中“水池浇灌不属于施工范围”的自认效力,主张该自认不存在可撤销情形。最后,进行举证责任分配抗辩,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上诉人未举证证明分项工程价款及未施工部分对应的工程款金额,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四、专业心得,行业典范
王定洪律师在办案中有诸多深刻心得。他认为自认规则的精准适用是本案关键,成功锁定上诉人的自认并结合相关规定,直接否定其核心上诉理由。举证责任分配是胜诉核心逻辑,在双方未明确约定分项工程价款时,上诉人主张退款需完成举证义务。证据梳理要聚焦核心争议点,优先梳理与合同履行相关的关键证据,形成完整逻辑链。同时他也提示合同约定明确性的重要性,避免因约定模糊产生争议,若已发生纠纷需及时固定沟通记录。这些专业心得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展现了他作为资深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行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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