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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股权分割有什么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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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9 · 1646人看过
导读:夫妻离婚后股权分割常见纠纷有四种。一是股权价值确定纠纷,因股权价值随公司经营等因素波动,双方对评估方式和结果易有分歧;二是股东身份确认纠纷,非持股方想成新股东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否则只能获折价款;三是隐名持股纠纷,一方隐名持股时另一方难举证,导致分割时无法确定归属;四是债务分担纠纷,双方对股权对应债务分担难达成一致。
夫妻离婚后股权分割有什么纠纷

一、夫妻离婚后股权分割有什么纠纷

夫妻离婚后股权分割常见纠纷如下:

股权价值确定纠纷:股权价值会随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波动,双方常对股权价值评估方式和结果有分歧。是按账面价值、市场价值,还是其他方法评估,易引发争议。

股东身份确认纠纷:若非持股方想成为公司新股东,根据《公司法》,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可能因各种原因不同意,导致非持股方无法取得股东身份,只能获得股权折价款。

隐名持股纠纷:一方可能存在隐名持股情况,另一方难以举证证明该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就会因无法确定股权归属而产生纠纷

债务分担纠纷:公司可能存在债务,分割股权时,对于股权所对应的债务分担问题,双方可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二、夫妻离婚后还要照顾公婆吗

夫妻离婚后,从法律层面讲,儿媳没有照顾公婆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这里的赡养义务主体一般是子女,儿媳、女婿并非法定赡养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儿媳对公婆的照顾更多是基于道德层面以及家庭伦理。

而夫妻离婚后,婚姻关系解除,儿媳与公婆之间基于婚姻形成的姻亲关系也随之结束。所以,儿媳不再具有照顾公婆的法律责任。不过,若儿媳出于自愿继续照顾公婆,法律也不禁止,并且在一定情形下,如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在继承遗产时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离婚儿媳通常不适用该情形。

三、夫妻离婚后留给孩子的房产如何分

夫妻离婚时已明确将房产留给孩子,该房产通常就属于孩子所有,夫妻双方不能再进行分割。

从法律性质讲,这属于赠与行为。一旦赠与完成(如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就不能随意撤销。

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况,比如赠与房产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使撤销权。还有,如果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应保护孩子的财产权益,除为维护孩子利益外,不得处分该房产。若双方对留给孩子房产后续处理有争议,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当谈到夫妻离婚后股权分割有什么纠纷时,除了常见的股权价值认定、分割比例争议外,还存在一些拓展问题。比如股权的转让限制问题,如果涉及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可能基于优先购买权等限制非股东一方配偶取得股权。另外,股权分割后,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管理也可能产生纠纷,非股东一方配偶成为股东后,在公司事务参与上可能与原股东存在分歧。若你对夫妻离婚后股权分割的这些纠纷及相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解决方案,别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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