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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民商事领域律师,以专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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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9 · 1478人看过
导读:汪育倩是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9年执业至今。深耕民商事领域,累计承办案件超300件,成功办理民商事案件200多件,擅长合同、婚姻家事等纠纷。秉持用专业和真心维护当事人权益的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专业背景与执业积累

汪育倩毕业于吕梁学院,本科学历。自2019年开始在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22xxxxxxxxx1900,服务地区为黔西南,联系地址位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市科教路兴仁市第七小学东南侧约90米。从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多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在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典型案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

2022年4月,B公司与A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书》,约定B公司为A公司承包项目供应商品混凝土。合同履行中,B公司按约供货至2023年9月,因A公司未足额支付货款,B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一审法院支持B公司部分诉求,A公司不服上诉,以“欠付货款应扣除1,720,885元以房抵款”为由,主张改判货款金额及利息计算方式,并要求B公司承担上诉费用。汪育倩律师接受B公司委托,担任其二审诉讼代理人

办案过程:精准剖析与有力抗辩

接受委托后,汪育倩律师迅速介入,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及核心争议焦点。本案关键在于A公司主张的“以房抵款1,720,885元”是否应在欠付货款中扣除。A公司称合同约定总货款的20%以房源冲抵,一审未扣减属适用法律错误且显失公平。汪律师重点分析合同条款,发现以房抵款约定笼统,未明确具体房源信息、价款确认流程、房屋交付时间及相关权利义务等核心内容,双方也未达成实质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原则,以房抵款需具备明确、可履行的约定内容方可执行,本案以房抵款约定不具体,A公司主张扣减货款缺乏事实基础。结合一审已查明的A公司违约事实,汪律师明确A公司已构成根本违约,案涉合同因A公司违约而解除,其以房抵款条款缺乏可履行性,不应作为扣减货款的依据。二审庭审中,汪育倩律师围绕核心争议充分抗辩,明确反驳A公司以房抵款主张,强调A公司根本违约行为及应承担的责任,针对A公司上诉理由逐一回应。

案件结果:胜诉彰显专业价值

贵州省黔西南XX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汪育倩律师的抗辩意见,认为A公司与B公司关于以房抵款的约定内容不具体明确,未具备履行条件,A公司上诉理由不成立。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A公司需按一审判决向B公司支付剩余货款5,111,805元及逾期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20,288元由A公司负担。本案胜诉有效维护了B公司的合法债权,彰显了合同约定的严肃性及法律对违约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也体现了汪育倩律师在民商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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