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自2012年起在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41xxxxxxxxx4193。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担任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第六届公司法律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此外,他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发行与承销)。
在理论成果方面,虽未提及他发表的论文等,但从他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可以看出他在法学理论上有扎实的功底。
在典型案例中,2020年7月30日,杨XX作为网络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客户利用其代办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黄色w站,被安徽省XX县公安局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事拘留。该罪名是严厉打击的网络犯罪,一旦罪名成立,杨XX将面临严重刑事处罚。
刘刚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XX县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代办业务流程等情况,为辩护奠定事实基础。在羁押期间,他与办案机关保持联系,跟进案件进展。之后,他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法律意见,从三个层面论证杨XX不符合取保候审的“社会危险性”条件:主观上无犯罪故意,杨XX无法审查客户深层意图且与犯罪分子无通谋;客观上无牟利目的,他仅收取正常代办费用;行为上无社会危险性,杨XX积极配合调查。
最终,公安机关采纳法律意见,对杨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予以释放。刘刚律师在“黄金37天”及时介入,实现了刑事辩护中的程序性胜利,避免当事人长期羁押。他精准区分罪与非罪,通过清晰法律论证,动摇羁押必要性。专业沟通也让办案机关采纳意见,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利。
刘刚律师始终秉持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以诚信与正直为执业准则,致力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他在司法实践中灵活运用法律知识,为委托人定制诉讼策略与解决方案,通过专业高效服务,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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