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兵兵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9480,服务地区为南京,其联系地址位于南京市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5A栋11层。
陈兵兵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并且有八年的从军经历。在部队期间,他曾担任司令部管理员、政治部秘书及军队律师等职务,还荣获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优秀共产党员四次。这段经历使他做事风格干练、果断,同时具备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2018年他加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作为团队主办律师,将军事纪律与法律专业相结合,以创新精神为客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
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陈兵兵律师已办理近1000件案件。他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还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他以“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为执业理念,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颇有建树。
在执业实践中,陈兵兵律师有诸多成功案例。在刘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中,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向检察院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刘某某获取保候审并最终获不起诉决定,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某医疗公司案,陈律师带领团队进行尽职调查,凭借扎实专业知识和丰富业务经验,识别出多个关键法律风险,为当事人避免了近亿元经济损失。
陈兵兵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表现出色。以刘X涉嫌盗窃罪一案为例,2024年4月,刘X与同案人员窃取一台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价值3809元,刘X个人分得1500元。案发后,刘X经规劝自动投案。陈律师介入后,一方面及时向检察机关阐明刘X“经规劝后自动投案”符合“自首”法定构成要件,积极协调促成赔偿谅解;另一方面协助刘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在法律文书中论证本案社会危害性小,涉案金额不高,当事人无前科且悔罪态度好,符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情形。最终,淮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对刘X作出不起诉决定,使当事人免留前科。
另外,在陆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中,陈律师通过两次开庭辩护,推动法院作出无罪裁判,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三十余万元,该案荣获南京市无罪辩护二等奖。
陈兵兵律师凭借果断的决策力、创新的思维和卓越的协调能力,赢得了业内广泛赞誉。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普通民众,都能在他的服务中感受到专业与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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