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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共同房产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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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9 · 1485人看过
导读:离婚官司中共同房产判决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双方协商一致按协商结果处理;无法协商时,若双方均主张且同意竞价,法院准许出价高者得房并补偿另一方;若一方主张,评估后得房方补偿另一方;若均不主张,拍卖变卖房屋分价款。房产有未还清贷款的,取得房屋一方承担剩余贷款。
离婚官司共同房产咋判

一、离婚官司共同房产咋判

离婚官司中共同房产的判决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若双方能协商一致,按协商结果处理。若无法协商,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判决。

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法院会准许,出价高者获得房屋,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会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若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情况,取得房屋一方需继续承担剩余贷款。

二、离婚共同房产判决有哪些例外情形

离婚共同房产判决的例外情形主要有:

1.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法院一般判房产归首付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

2.父母出资购房:若一方父母在婚后全款出资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出资,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3.房产有他人名字,如登记了子女名字,涉及案外人权益,法院通常不会在离婚诉讼中处理,需另案解决。

4.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特殊性质房产,可能因政策限制,在分割时要考虑取得资格、购买时间等因素,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离婚共同房产例外情形下如何分割

离婚时共同房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但存在例外情形。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或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在分割时可对该方少分或不分。

若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按约定处理。此外,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作为共同房产分割

在探讨离婚官司共同房产咋判时,除了法院通常依据的出资情况、婚姻时长等因素来判决房产归属和分割比例外,还有一些后续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房产分割后,涉及到的产权变更手续该如何办理,这其中可能会有一系列繁琐的流程和规定。另外,如果一方获得房产但无法一次性支付给另一方补偿款,该如何协商支付方式和期限。倘若你在离婚官司中对共同房产的判决及后续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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