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咋追诉
未成年子女追诉抚养费,主体一般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子女名义作为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
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其次,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能证明亲子关系的出生证明、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或裁判内容、孩子实际生活开销凭证等。
再者,起草起诉状,明确原告(子女)、被告信息,诉讼请求(要求支付的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及期限等),陈述事实与理由(未支付抚养费情况等)。
需注意,追索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法院受理后,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判决。
二、未成年子女抚养方是谁
未成年子女抚养方的确定需依不同情形判断。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存在不宜抚养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等)的除外。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若父母离婚,抚养权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此外,在父母均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三、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怎么变更
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有两种方式。
一是协议变更。若父母双方都同意变更子女抚养权,且变更后对子女生活有利,双方可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然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虽然公证并非必经程序,但可增强协议效力。
二是诉讼变更。当一方不同意变更,或双方就抚养权变更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不宜继续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孩子满八周岁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作出是否变更的判决。
当我们探讨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咋追诉时,除了追诉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追诉到的抚养费数额并非一成不变,随着未成年子女实际生活需求、物价水平等因素变化,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增加或减少抚养费。另外,若支付抚养费一方出现长期拖欠等情况,除了继续追诉抚养费,还可要求其支付一定的滞纳金。若你在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追诉、数额调整等方面存在疑问,想了解更多法律细节和解决办法,别错过获取专业帮助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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