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身刑事辩护
李鉴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自2009年开始在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执业证号为1411xxxxxxxx70435,是律所的主任律师。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专业领域深耕
李鉴春尤为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这类案件占其承办刑事辩护案件的约50%。同时,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奸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也有丰富实践。此外,他在职务犯罪领域具备突出专业能力,承办职务犯罪案件达40件,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占比约60%,并熟悉贪污、受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典型案件介入
李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是李鉴春的典型案例。自2020年5月起,刘某、王某等人设立A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设网络赌博平台,并招募银商协助进行游戏道具与人民币兑换业务,公司累计获利250余万元。李某于2021年1月起设立银商工作室,在明知平台系用于赌博的情况下,为赌客提供租号、道具买卖等服务,侦查认定其获利60余万元。
审前争议聚焦
2022年2月18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李鉴春及时阅卷并沟通案情。检察机关初步审查认为李某获利金额达200余万元,涉及赌资900余万元。他迅速将辩护重点锁定于“获利认定”与“赌资计算”两大核心问题。
审查协商成果
通过多次专业沟通,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的辩护意见。认可后台数据存在混乱,直接认定获利金额依据不足,同意以更具客观性的赌资作为指控基础;同意将赌资范围限缩为“收购道具金额+充值金额”,排除其他间接或重复计算部分。但因当时缺乏同类案件缓刑判例,2022年3月12日李某仍签署了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3年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审判量刑突破
案件进入法院后,李鉴春通过当面及电话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并系统提交类案判决作为参照,重点论证李某属从犯,参与时间较短,情节相对较轻;已全额退出违法所得,悔罪表现切实;在认罪认罚基础上,适用缓刑更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终,合议庭采纳辩护意见。2022年5月8日,李某重新签署具结书,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法院判决结果与上述建议一致。
辩护要点总结
本案中,李鉴春精准识别辩点,在认罪认罚框架下,聚焦数额认定这一可协商关键,有效降低指控规模;分阶段持续推动,在检察环节争取事实与数额的客观认定,在审判环节侧重量刑情节与类案参照,逐步实现辩护目标;善用司法协商机制,通过专业沟通与案例支撑,打破“类案无缓刑”的惯性思维,最终获得缓刑判决,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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