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情况
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他自2010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610xxxxxxxxx5935,就职于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他还是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其律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他主要服务西安、咸阳地区,还可为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提供法律服务。执业至今,魏宪合律师累计办案已超2000多件。
秉持执业理念
魏宪合律师有着独特且实用的执业理念,他认为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要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做到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在处理众多法律事务过程中,他始终坚持认真严谨、精益求精的态度,注重服务的时效性,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
擅长业务领域
魏宪合律师擅长处理多方面的法律事务。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在这一领域,他有着丰富的应对经验,能够精准把握合同条款中的关键问题;在交通事故处理方面,他可以熟练运用相关法律,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赔偿;刑事辩护也是他的专长之一,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清晰的思辨能力,在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此外,他还专注于处理企业经济纠纷、建设工程争议等领域的法律事务。
处理租赁合同纠纷
在“原告杨XX与被告杨XX、杨XX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委托魏宪合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原告称双方于2013年3月1日签订《钢管委托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委托被告对外租赁钢管,被告每年支付租金,合作期最低5年。然而被告自第二年起未足额支付租金,也未依约返还剩余钢管。原告曾拉走部分钢管,剩余部分被告未返还,且截至起诉时累计拖欠租金数额较大。被告杨XX作为杨XX配偶参与合同履行,原告请求其承担连带责任。被告则辩称合同期限为三年,已部分付款,未返还钢管系因原告未及时结算拉走。
案件办理流程
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并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被告银行账户资金并查封被告杨XX名下房产。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就合同履行、租金计算、钢管返还等事实进行举证、质证与辩论。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杨XX签订的《钢管委托租赁合同》,合同自起诉状副本送达日起解除;被告须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剩余钢管;同时要支付原告相应的租金及违约金;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按比例由原、被告分别承担。法院认为被告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合同期满后转为不定期租赁,原告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在租金计算和违约金判定上也给出了合理依据,确定被告杨XX与杨XX共同经营,应对债务承担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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