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李鉴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自2009年起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11xxxxxxxx70435,现任职于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同时,他还是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法学特聘讲师(2010年2012年)、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以及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其联系地址为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中段百盛国际大酒店25楼。
办案数量与领域
执业至今,李鉴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为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奸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职务犯罪领域,他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40件,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占比约60%,并熟悉贪污、受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处理开设赌场案
在李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中,公安机关查明,自2020年5月起,刘某、王某等人设立A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设网络赌博平台,并招募银商协助进行游戏道具与人民币兑换业务,该公司累计获利250余万元。李某于2021年1月起设立银商工作室,在明知平台系用于赌博的情况下,为赌客提供租号、道具买卖等服务,侦查认定其获利60余万元。
审前介入工作
2022年2月18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李鉴春及时阅卷并沟通案情。检察机关初步审查认为李某获利金额达200余万元,涉及赌资900余万元。他迅速将辩护重点锁定于“获利认定”与“赌资计算”两大核心问题。
审查起诉协商
通过多次专业沟通,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的辩护意见。认可后台数据存在混乱,直接认定获利金额依据不足,同意以更具客观性的赌资作为指控基础;同意将赌资范围限缩为“收购道具金额+充值金额”,排除其他间接或重复计算部分。但因当时缺乏同类案件缓刑判例,2022年3月12日李某仍签署了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3年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审判量刑突破
案件进入法院后,李鉴春通过当面及电话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并系统提交类案判决作为参照,重点论证李某属从犯,参与时间较短,情节相对较轻;已全额退出违法所得,悔罪表现切实;在认罪认罚基础上,适用缓刑更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终,合议庭采纳辩护意见。2022年5月8日,李某重新签署具结书,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法院判决结果与上述建议一致。
辩护要点总结
本案中,李鉴春精准识别辩点,在认罪认罚框架下,聚焦数额认定这一可协商关键,有效降低指控规模;分阶段持续推动,在检察环节争取事实与数额的客观认定,在审判环节侧重量刑情节与类案参照,逐步实现辩护目标;善用司法协商机制,通过专业沟通与案例支撑,打破“类案无缓刑”的惯性思维,最终获得缓刑判决,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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