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期间赠与的房产如何处理
同居期间赠与房产的处理,需区分不同情形。若赠与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受赠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若房产未过户,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撤销赠与,但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
若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可视为附条件赠与。若双方最终未结婚,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房产。此外,若赠与行为损害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近亲属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赠与行为无效或部分无效,要求返还房产。处理此类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和证据,必要时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同居赠与房产能否撤销
同居赠与房产在一定情形下能撤销。
若赠与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若房产已过户,一般不能随意撤销,但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时可撤销。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
三、同居赠与房产未过户可撤销吗
同居赠与房产未过户一般可撤销。依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不动产的权利转移以登记过户为标志,房产未过户,意味着权利未转移,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若同居期间赠与房产有此类特殊情况,则不可随意撤销。此外,若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等法定情形,赠与人也可撤销赠与。
当探讨同居期间赠与的房产如何处理时,除了直接的房产归属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赠与房产是否附带条件,若有条件且受赠方未满足,赠与人是否可撤销赠与。另外,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程中,若出现纠纷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都是与同居期间赠与房产紧密相关的问题。倘若你对同居期间赠与房产的条件设定、过户纠纷处理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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