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由哪个单位负责管理
医疗事故的管理涉及多个单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主要管理单位,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事故的监督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等。
此外,医学会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同时,人民法院在医疗事故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会依据相关法律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
二、医疗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医疗事故责任承担主体分以下情况:
民事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损害,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缺陷等造成损害,患者可向医疗机构或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索赔;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等追偿。
行政责任: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对医疗机构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
刑事责任: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责任主体为医务人员。
三、医疗事故赔偿该向谁主张
医疗事故赔偿应向医疗机构主张。《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医务人员是在执行医疗机构的工作任务,其医疗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所以,即便存在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主体也是医疗机构。
主张赔偿时,患者可先和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医疗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
当我们了解医疗事故由哪个单位负责管理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医疗事故责任认定后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赔偿金额会有很大差异,这关系到患者及其家属的切身利益。另外,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该如何正确地收集证据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至关重要的。若你在医疗事故处理过程中,对赔偿问题、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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