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次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在法律程序里没有“二次逮捕”的专门表述,再次逮捕实质仍适用逮捕的法定条件。逮捕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含有证据证明发生犯罪、该犯罪为犯罪嫌疑人所为、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二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是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社会危险性包括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等现实危险、可能毁灭证据干扰作证、可能对被害人等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逃跑。司法机关会综合案件情况判断是否符合逮捕条件,若符合就能依法再次逮捕犯罪嫌疑人。
二、二次逮捕后嫌疑人权利保障有哪些
二次逮捕后,嫌疑人享有诸多权利保障。一是获得法律帮助权,嫌疑人自被逮捕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若因经济困难等无法委托,可申请法律援助。二是不受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权,严禁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以此取得的证据应排除。三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权,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申请取保候审。四是知悉指控权,嫌疑人有权知悉被指控的罪名、事实和依据。五是申诉、控告权,若认为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可提出申诉、控告。六是核对笔录权,对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或改正的权利。
三、二次逮捕嫌疑人权利受侵害如何法律维权
嫌疑人二次被逮捕权利受侵害,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若认为人身权利受侵害,如遭受刑讯逼供,可向驻看守所检察室申诉、控告,由其进行调查核实,若情况属实,证据将被排除,相关人员会被追责。
若认为超期羁押、不符合逮捕条件仍被逮捕,可向办案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若对逮捕决定不服,可要求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院会根据情况建议办案机关释放或变更。还能委托律师,律师可与办案机关沟通、提交法律意见、参与诉讼,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当我们了解二次逮捕的条件是什么后,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二次逮捕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就是一个重要方面,他们依然享有获得辩护、申请取保候审等权利。另外,二次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也有严格规定,一般情况下会有相应的延长规则。如果您对二次逮捕后的权利保障、侦查羁押期限等问题存在疑惑,或者想进一步了解二次逮捕在不同案件中的具体应用,别让疑问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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