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买受人在哪些情况下承担相关债务

买受人在哪些情况下承担相关债务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7 · 1778人看过
导读:在买卖关系里,买受人通常在三种情况下承担相关债务。其一,按合同约定,若合同明确买受人承担特定债务,如部分税费、运输费等,需依约履行。其二,质量检验未及时通知,收到标的物应在约定期限或合理期限检验,未通知且非质量不符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视为质量合格,仍需承担付款等债务。其三,受领迟延,无正当理由拒领或迟领,自迟延起承担标的物风险及保管费等债务。
买受人在哪些情况下承担相关债务

一、买受人在哪些情况下承担相关债务

在买卖关系中,买受人一般在以下情况承担相关债务:一是合同约定,若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买受人需承担特定债务,比如承担部分税费、运输费等,买受人应依约履行。二是质量检验未及时通知,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在约定期限或合理期限检验,若发现问题未通知出卖人,除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视为标的物质量符合约定,仍需承担付款等债务。三是受领迟延,出卖人依约交付标的物,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或迟延受领,自受领迟延发生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等相关债务,还可能承担保管费用等。

二、买受人承担相关债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买受人承担相关债务的法定情形主要有:

支付价款:这是买受人最基本的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买受人应按约定数额、地点和时间支付价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依相关规定确定。

受领标的物:买受人有义务按约定及时受领标的物。若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需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等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保管等费用。

瑕疵通知:买受人发现标的物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时,应在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但出卖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瑕疵的除外。

三、买受人免除相关债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买受人免除相关债务的法定情形主要如下:

债务已经履行:若出卖人依约交付标的物、转移所有权等,买受人债务消灭。

债务相互抵销:买受人对出卖人负有债务,且符合法定或约定抵销条件时,可抵销债务。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出卖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等情况,出卖人可提存标的物,买受人债务免除。

债权人免除债务:出卖人明确表示免除买受人全部或部分债务,该部分债务消灭。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如买受人兼并出卖人等导致债权债务混同,债务免除。

合同解除:出现法定或约定解除事由,合同解除后,买受人未履行的债务无需再履行。

当探讨买受人在哪些情况下承担相关债务时,除了已明确的情况,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买受人承担债务后,若发现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其债务承担是否会有变化,这涉及到债务与质量问题的关联性处理。另外,若债务涉及到第三方利益,如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买受人对新债权人承担债务的程序和要求也较为复杂。如果你对买受人承担债务的具体情形、债务承担后的权益保障等问题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答疑解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