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权的顺序和遗嘱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形式多样,常见的有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有遗嘱时继承权顺序是否会改变
有遗嘱时,法定继承权顺序会改变。我国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按《民法典》规定的顺序进行,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遗嘱时,遗产按遗嘱内容分配,不受法定继承顺序限制。遗嘱可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遗嘱能改变法定继承权顺序,按被继承人意愿处置遗产。
三、有遗嘱情况下代位继承权是否受影响
在有遗嘱的情况下,代位继承权可能受影响。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若遗嘱有效,应按遗嘱处置遗产。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形,指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该子女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份额。
若遗嘱已对遗产分配作出明确安排,指定了继承人,那么代位继承人通常无法依据代位继承规定参与遗嘱所涉遗产分配。但如果遗嘱未处分全部遗产,对于遗嘱未涉及部分,法定继承启动,符合条件的代位继承人可就该部分遗产代位继承。
当探讨继承权的顺序和遗嘱是怎样的时,除了基本的顺序和遗嘱规定,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在法律上有不同的生效要件。而且,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可能仍会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配遗产。另外,法定继承人在某些情形下会丧失继承权。要是你对遗嘱的效力认定、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况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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