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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着手怎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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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6 · 1305人看过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用威胁或要挟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判定敲诈勒索着手,关键看行为人是否开始实施对被害人产生心理强制的威胁或要挟行为。当以言语等发出威胁,使被害人恐惧且对其财产权益造成现实、紧迫危险时可认定着手,如当面威胁“不给钱就伤害你家人”;仅做准备未实施实际威胁则不算着手。
敲诈勒索着手怎么判定

一、敲诈勒索着手怎么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判定敲诈勒索着手,关键在于行为人开始实施能够对被害人产生心理强制的威胁或要挟行为。

当行为人以言语、文字、动作等方式向被害人发出威胁,如以暴力伤害、揭露隐私、毁坏名誉等相要挟,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且该行为已对被害人的财产权益造成现实、紧迫的危险时,可认定为着手。比如,行为人直接向被害人当面发出“不给钱就伤害你家人”的威胁,此威胁行为一旦作出,就标志着敲诈勒索行为着手。而如果仅处于准备威胁内容、寻找被害人等阶段,尚未实施实际威胁,不能认定为着手。

二、敲诈勒索着手判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着手判定的法律依据在于是否开始实施对被害人产生威胁或要挟的行为,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以交付财物。

相关司法解释虽未明确“着手”定义,但司法实践中,当行为人以恶害相通告,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并基于此处分财产的行为开始时,可认定着手。如通过言语、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被害人若不交付财物将对其人身、名誉等实施侵害,此时犯罪行为已进入实行阶段。着手是犯罪预备与实行的分界点,准确判定对定罪量刑意义重大。

三、敲诈勒索既遂认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敲诈勒索既遂认定的主要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该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

在司法实践中,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以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作为既遂标准。若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物,即构成既遂。若因行为人意志以外原因未取得财物,则属未遂。如《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等标准,为判断既遂数额提供依据,通常“数额较大”以二千元至五千元为起点。

在探讨敲诈勒索着手怎么判定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判定敲诈勒索着手后,既遂与未遂的区分就变得至关重要。当行为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交付财物,行为人取得财物时,通常认定为既遂;若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取得财物,则为未遂。另外,敲诈勒索的数额认定也影响着量刑轻重。不同地区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有不同标准。若你对敲诈勒索着手判定后的这些后续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获取专业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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