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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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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6 · 1579人看过
导读:婚前买房是否为个人财产需分情况判定。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先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归产权登记方,其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共同财产。判定关键在于资金来源和产权登记情况。
婚前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一、婚前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需分情况来看。

若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

若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并贷款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婚前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总之,关键在于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情况等因素来综合判定房产归属

二、婚后共同还贷,婚前房产增值部分咋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若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计算通常考虑共同还贷比例、房产增值情况等因素。

三、婚后共同还贷,婚前房产增值分割有法律依据吗

有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分割。

在探讨婚前买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时,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若婚前买房是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该如何分割就是个关键问题。另外,婚前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即便一方出资,从法律角度看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后续若出现分割等情况也有不同处理方式。这些与婚前买房财产归属紧密相关的问题都可能让您感到困惑。如果您对婚前买房财产认定、分割等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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