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财产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赠与财产一般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请求权,而赠与行为完成后,受赠人取得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赠与人通常不能基于赠与合同请求返还财产。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存在撤销赠与的问题。比如,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还有,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这里的“一年”并非诉讼时效,而是除斥期间,不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况。
二、赠与财产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如何确定
赠与财产诉讼时效起算点依不同情形确定。一般情况下,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若赠与人行使法定撤销权,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这期间起算点同样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时。
若因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引发纠纷,从赠与人发现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等违约行为,意识到自身权利受损那一刻起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三年。
三、赠与财产诉讼时效中断后如何重新计算
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在赠与财产纠纷中,若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法定情形,诉讼时效即中断。
重新计算时,自中断的事由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起算。比如,赠与人向受赠人书面要求返还赠与财产,此时诉讼时效中断,若受赠人作出回应同意协商,之后协商结束,从协商结束之日起,原本适用的三年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当探讨赠与财产是否存在诉讼时效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赠与财产在撤销方面也有法律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另外,若赠与财产存在瑕疵,赠与人是否承担责任也有不同情况。如果您对赠与财产的诉讼时效、撤销权行使期限以及瑕疵责任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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