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罪中借贷性诈骗咋认定
借贷型诈骗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形式骗取公私财物。认定要点如下:
主观故意:关键看行为人借款时有无还款的真实意愿。若借款时就没打算还,如编造投资项目、隐瞒真实财务状况等骗取借款,可认定有非法占有目的。
借款用途:若借款未用于约定用途,而是用于挥霍、赌博等,致无法偿还,可作为认定诈骗的参考。
还款能力:结合行为人收入、资产等判断其借款时有无还款能力。明知无还款能力仍大量借款不还,可认定诈骗。
还款表现:看是否有积极还款行为。若到期后躲避债权人、隐匿财产等,可认定有诈骗嫌疑。
二、借贷性诈骗与普通借贷纠纷在法律上咋区分
借贷性诈骗与普通借贷纠纷区分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普通借贷纠纷中,借款人通常因一时资金周转困难借款,有还款意愿,只是可能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还款。而借贷性诈骗,行为人主观上就是想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实践中可从以下方面判断:一是看借款理由与用途,诈骗者常编造虚假理由,借款用于挥霍或非法活动;普通借贷用途多为正当。二是考察还款能力与态度,诈骗者多无还款能力,且借款后躲避债权人;普通借贷人会积极想办法还款。若认定为借贷性诈骗,构成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普通借贷纠纷则按民事法律处理,通过协商、调解或民事诉讼解决。
三、借贷性诈骗与普通借贷在量刑上有何不同
借贷性诈骗以诈骗罪定罪量刑,普通借贷属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三千至一万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三万至十万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普通借贷纠纷,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民事诉讼解决,法院判决后,若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但不会对债务人定罪判刑。
当探讨诈骗罪中借贷性诈骗咋认定时,认定借贷性诈骗只是一个方面,后续还有诸多相关问题需关注。比如,若认定为借贷性诈骗,受害人该如何挽回损失,这涉及到一系列法律程序和证据收集。另外,诈骗人在被认定犯罪后,其财产会如何处置,是否优先用于偿还受害人的债务等。这些都是与借贷性诈骗认定紧密相关的问题。若你在借贷过程中怀疑遇到诈骗,或者对借贷性诈骗的认定及后续处理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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