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前口头协议互换土地,现在可以要回来吗
口头协议互换土地,若要主张换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协议虽为口头,但只要能证明存在互换合意及实际履行行为,协议即成立。
若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可撤销情形,且已过合理的撤销期间,一般不能随意要回。比如双方已按互换后的土地使用多年,再主张要回,较难获支持。
但如果出现了当初未预见的重大情势变更,如土地性质改变、政策调整致使互换显失公平等,可尝试与对方协商解除互换协议,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及具体证据判定是否支持要回土地的请求。关键在于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协议存在及相关主张的合理性。
二、以前口头互换土地,现走法律程序能要回吗
以前口头互换土地,现走法律程序能否要回需分情况。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备案,但未签书面合同不必然导致互换无效。
若双方实际履行了互换,且对方已对土地进行了投入和改良,要回土地可能较难获得法院支持。不过,若互换未经发包方同意,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回土地。同时,若互换期限未明确约定,可随时主张解除互换合同,但应给对方合理准备时间。
三、多年前口头换地,走法律途径要回可行吗
多年前口头换地,走法律途径要回有一定可行性,但存在不确定性。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虽口头协议也具法律效力,但举证较难。若能提供证人证言、换地后双方对土地使用情况等证据证明换地事实及约定,且符合法律规定,有要回可能。
若换地已多年,对方对土地进行大量投入、改变土地现状等,从公平原则出发,可能无法单纯要回土地,而需给予对方合理补偿。若换地未依法依规进行,存在损害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等情形,合同可能无效,可主张要回。
在探讨以前口头协议互换土地,现在是否可以要回来这个问题之外,还有一些相关要点也不容忽视。若互换土地后,一方在土地上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投入建设,比如修建了灌溉设施、搭建了农用建筑等,此时要回土地可能会涉及到对投入的补偿问题。另外,若口头协议互换土地后,土地的用途发生了改变,违反了土地管理相关规定,也会影响能否要回土地。如果您对土地互换协议的有效性、补偿标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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