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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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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4 · 2175人看过
导读: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判定如下:利用互联网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有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等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如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累计五千元以上等情形,也应立案;在计算机网络建赌博网站或为其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属“开设赌场”,应立案追诉。
刑法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一、刑法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判定如下: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开设赌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应立案追诉。

二、刑法开设赌场罪情节轻重判定标准是啥

依据《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设赌场罪情节轻重判定如下:

情节较轻情形,目前无明确统一标准,司法实践中,如开设时间短、参赌人数少、赌资数额小等可认定。

情节严重情形包括: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120人以上;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达3万元以上;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达3万元以上;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

三、刑法开设赌场罪从轻处罚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开设赌场罪从轻处罚情形如下:一是自首犯罪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二是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可从轻处罚;三是从犯,在开设赌场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应从轻处罚;四是坦白,虽无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五是未成年人犯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六是犯罪情节轻微行为人开设赌场时间短、规模小、获利少等,可酌情从轻处罚。

当探讨刑法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时,除了明确的立案标准,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开设赌场罪的量刑幅度,会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有所不同,情节严重的处罚会更重。另外,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对于网络开设赌场的认定也有特殊之处,涉及服务器位置、参赌人数等多个因素。若你对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判定细节、量刑依据,或是网络开设赌场的认定等存在疑问,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知识。不要错过解决疑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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