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暂缓执行逮捕程序怎样
在我国,并无“暂缓执行逮捕”的法定程序,但存在不批准逮捕、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等类似情况。
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检察院审查认为不符合逮捕条件,如无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等,会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权提出申请,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若发现采取逮捕措施不当,应及时撤销或变更。如被逮捕人患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形,可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二、刑事案件暂缓执行逮捕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刑事案件暂缓执行逮捕需满足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是犯罪嫌疑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当满足上述情形之一,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暂缓执行逮捕。
三、刑事案件申请暂缓逮捕有哪些法律流程
刑事案件一般无“申请暂缓逮捕”说法,准确表述可能是申请不予逮捕或变更强制措施。
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此时犯罪嫌疑人、辩护人等可向检察院提出不构成逮捕条件的法律意见,阐述犯罪嫌疑人可能无社会危险性等情况,检察院会在审查后作出是否批捕决定。
若已被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等。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及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司法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三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的,需说明理由。
在了解刑事案件暂缓执行逮捕程序怎样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暂缓执行逮捕后,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循哪些规定,一般来说,他们可能要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等。另外,若暂缓执行逮捕的情形消失,后续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通常会重新启动逮捕程序。如果您对刑事案件暂缓执行逮捕的这些拓展问题,或是对整个程序还有其他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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