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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妨害银行卡管理罪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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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1 · 1520人看过
导读:妨害银行卡管理罪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管理活动、破坏管理秩序的行为。具体情形有明知伪造卡或空白卡而持有、运输且数量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出售等提供伪造或骗领的信用卡。犯本罪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及相应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及罚金。
刑法妨害银行卡管理罪是什么

一、刑法妨害银行卡管理罪是什么

妨害银行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

具体情形包括: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刑法中妨害银行卡管理罪量刑标准如何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犯妨害银行卡管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指:(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以上的;(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0张以上的;(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0张以上的;(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10张以上的;(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10张以上的等。

三、刑法里妨害银行卡管理罪的立案标准是啥

根据相关规定,妨害银行卡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是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1张以上;或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10张以上。二是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5张以上。三是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四是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犯该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1万至10万元罚金;数量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3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2万至20万元罚金。

当我们了解刑法妨害银行卡管理罪是什么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实施妨害银行卡管理行为后,一旦被认定有罪,具体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不同的犯罪情节,如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是否造成金融机构重大损失等,都会影响最终的量刑。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界定该罪与其他类似罪名的界限也是关键。如果您对刑法妨害银行卡管理罪的量刑、罪名区分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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