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专业可靠的律师——陈晓伟。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就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已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他不仅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还是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从2015-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
陈晓伟律师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独立办理刑事案件达453件。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此外,他还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陈晓伟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风采。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受贿罪方面,一是向辖区企业实际控制人放贷收息59.5万元,二是让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一是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征回,二是接受公司请托不履行催缴职责致配套费未征回。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十分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后果。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分析,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在针对受贿罪的辩护中,对于放贷收息,陈晓伟律师从权钱交易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多方面论证这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即使认定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角度切入,指出红木家具价格认定有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论证请托人无需行贿的事实。
在针对滥用职权罪的辩护中,陈晓伟律师通过梳理大量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并非法定职责,动摇了“滥用职权”基础;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指出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将责任全归咎个人有失公允;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说明配套费可追回,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方面,将59.5万元受贿指控核减为24.1万元,总计受贿金额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在这个案件中,尽管没有实现无罪辩护的目标,但陈晓伟律师的价值不可忽视。他大幅降低了犯罪金额,为整体量刑减轻奠定基础;专业的辩护意见影响了法官心证,为量刑酌情从轻提供依据;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彰显了专业精神;实现了“有效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远低于预期的刑期。
陈晓伟律师凭借其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的辩护能力,在刑事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是值得当事人信任和托付的优秀律师。
陈晓伟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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