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背景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他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重要成员,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多项职务。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其服务地区覆盖全国刑事领域,主要服务地在北京。执业以来,他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在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等领域经验丰富。
案件复杂指控
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两项罪名。受贿罪方面,一是向辖区企业实际控制人崔XX放贷收息59.5万元,二是通过请托人介XX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非法收受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一是违规为亲属开发项目办理规划许可,阻止工作人员履职,致2493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长期未征回;二是接受另一公司请托,不履行催缴职责,致15286万元配套费未征回。本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精细辩护策略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会见许X并与检察官沟通后,形成“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思路。针对受贿罪,对放贷收息从权钱交易本质入手,论证其为合法民间借贷;对高价交易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针对滥用职权罪,从职责与权限、政策与环境、损失认定三方面进行体系化辩护,强调开发区职责特殊、缓交是工作惯例、配套费可追回且大部分已追缴。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审理后部分采纳辩护意见,认定许X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中,放贷收息受贿金额从59.5万元核减为21万元,与高价交易受贿的20.2万元总计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虽未实现无罪辩护,但陈晓伟律师通过精细化辩护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影响法官心证,全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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