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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丁婷律师:成功代理农业公司280万货款纠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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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6 · 1737人看过
导读:丁婷律师自2023年起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执业,已处理百余件案件。她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秉持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理念。曾成功代理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让某农业公司无需重复支付280万货款。

丁婷,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23年起执业,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82969,已办理百余件案件,同时担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其服务地区为新疆乌鲁木齐,联系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

成功代理关键案件

在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中,丁婷律师团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原告薛XX起诉被告一新疆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我方当事人)和被告二新疆某西XX公司,要求我方当事人支付280万元货款及利息,被告二承担共同付款责任。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在于我方当事人向被告二公司备用金账户支付的280万元,对原告是否发生货款支付的法律效力,我方当事人是否需重复支付货款。

清晰明确代理思路

接受委托后,丁婷律师团队迅速梳理案件事实,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展开举证与辩论。团队提交转账凭证,证明我方当事人已履行付款义务;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证实薛XX对付款行为的追认;补充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等证据,说明这是企业内部纠纷与我方当事人无关;强调薛XX对公司备用金账户情况知情,我方付款符合交易逻辑。

赢得理想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代理意见,认为薛XX知晓并追认付款行为,要求我方当事人与被告二公司结算,我方当事人已完成付款义务。薛XX因公司内部账务问题要求重复支付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体现显著律师价值

此案中,丁婷律师精准定位争议核心,锁定“付款追认效力”这一关键,避免无效举证;全面固定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进行专业法律论证,结合法律规定说服法院;还为当事人提供风险防范指引,建议规范商业交易流程,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丁婷律师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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