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的复杂战场中,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劳动者的切身权益。朱秀芳律师就曾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在某建设公司与缪某某的劳动争议纠纷中,为劳动者成功维权。
本案中,某建设公司因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无需向缪某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缪某某于2025年2月27日入职该公司担任项目经理,然而仅仅在3月4日,公司就以其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决定终止劳动关系。缪某某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申请仲裁获部分支持后,公司不服诉至法院,主张缪某某存在简历造假、未按公司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情形,符合合法解除条件。
朱秀芳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精准锁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这一核心争议焦点。在请求权基础的界定上,依据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举证规则,明确以“驳斥解除事由合法性、主张违法解除成立”为核心维权思路。这一思路避免了陷入对赔偿金额的无效争论,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面对证据瑕疵,朱秀芳律师指导当事人系统梳理了劳动合同、《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工资支付记录、社保参保记录、相关资格证书等关键证据,构建了完整的维权证据链。针对公司主张的各项解除事由,逐一对应收集反驳证据。例如,对于“简历造假”,缪某某的工作履历与社保参保单位相互印证,且公司入职时未对高级工程师证书上的工作单位提出异议;对于“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该情形不在《员工确认书》规定的“不符合录用条件”范围内,且工资支付记录显示缪某某无无故缺勤情况;对于“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公司提交的通知及施工计划无法证明送达缪某某或由其制定。从事实层面彻底削弱了公司解除行为的合法性。
在法律适用的论证上,庭审中朱秀芳律师围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结合证据逐一驳斥公司的解除事由,清晰阐述违法解除的法律依据与事实理由,精准区分合法解除与违法解除的法律边界。最终成功说服法院采纳其观点,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朱秀芳律师2017年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自踏上法律之路,始终秉持“专业铸就信任,尽责守护权益”的执业理念,专注于劳动纠纷等法律领域。她全面梳理案情,深入分析证据,精确识别法律争议焦点;量身定制策略,选择最优解决路径;全程高效推进,注重与客户沟通。在多个复杂争议案件中,她取得了令客户满意的结果,积累了较高的胜诉率。
法律领域不断更新,朱秀芳律师始终保持学习热情,积极参与专业培训与行业交流。她以客户为中心,不仅在本案中为缪某某成功维权,还在案件结束后为当事人总结要点,给出针对性法律提示,为类似劳动争议中的劳动者提供维权思路,也警示用人单位依法行事。她用专业与尽责,在法律道路上不断前行,守护着每一位客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