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俞雯。她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后于南京大学深造,获得国际法硕士学位,还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俞雯拥有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经验,丰富的阅历为她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2021年开始执业,俞雯律师已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房产纠纷相关案件就有100余件,尤其专精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她现任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是大成南京分所2024年引进加盟的优秀合伙人,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基础设施、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领域,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此外,她还是南京电视台德法同行十佳新媒体宣讲律师,多次前往电视台录制普法视频,向观众普及民法典知识。
在俞雯承办的众多案件中,“签了合同想反悔,面对天价违约金如何依法维权”这起案件尤为典型。2023年6月20日,再审申请人刘XX与被申请人薛XX、芮XX通过中介签订《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约定刘XX以270万元总价购买房屋。刘XX支付2万元定金后,于6月25日反悔不再购买。薛XX、芮XX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20%的违约金即54万元,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全部诉求。
刘XX不服一审判决,委托俞雯律师申请再审。再审阶段,俞雯律师采取了一系列关键策略。她指导并协助刘XX收集提交了2023年6月25日刘XX与卖方及中介工作人员的录音,这一在原审中未出示的关键证据,旨在证明双方曾就合同解除事宜进行协商。基于此新证据,俞雯律师向法庭提出两大核心主张: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原审法院事实认定错误;合同中违约金条款存在争议,刘XX主张违约金为0元,原审适用法律错误。
在法庭审理中,面对对方当事人对录音内容的否认和对合同条款的强调,俞雯律师围绕“双方是否达成解除合意”以及“违约金是否过高”两大争议焦点进行有力辩论。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即便构成违约,54万元的违约金也“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调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虽认定刘XX单方停止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但也指出54万元违约金“明显过高”。最终,法院维持原审关于合同解除的判项,将54万元违约金大幅调整为5万元,扣除刘XX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最终判令其仅需再支付3万元,驳回薛XX、芮XX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这起案件中,俞雯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在一审败诉、刘XX面临54万元高额赔偿的不利局面下,通过专业分析找到案件突破口,成功启动再审程序,扭转了败局。她敏锐地意识到录音证据的重要性,指导当事人完成证据搜集与固定,为后续违约金的调整创造了条件。同时,她精准运用《民法典》违约金调整规则,即便在法院认定己方违约的情况下,仍成功说服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为当事人直接挽回了近50万元的经济损失,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俞雯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技能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也在南京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