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豪律师,拥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他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一直致力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的法律工作。
程豪律师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他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他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专业造诣。其带领的刑辩团队秉持“快速、专业、有效”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
在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中,程豪律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违规调取通信资料并泄露给他人,收取好处费。案发后,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卢XX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程豪律师围绕罪数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以及量刑情节等多个核心问题展开了辩护。在罪数辩护上,他提出被告人卢XX泄露国家秘密的目的是为了收受财物,两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应构成“牵连犯”,依法应“择一重罪论处”,而非数罪并罚。在受贿数额辩护方面,他主张卢XX向吴X的借款9,000元应从受贿总额中扣除,部分短信查询费用也应从受贿数额中剔除。在量刑情节辩护上,他强调卢XX具有自首情节,提交其表彰材料证明其工作表现突出、系初犯,指出其已全额退赃、家庭困难,还提及卢XX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线索争取构成立功。
虽然程豪律师的核心辩护观点如罪数认定、受贿数额扣减未被法院完全采纳,但他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价值。他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实现程序正义,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为被告人提出了所有可能成立的辩护点。他明确争议焦点,推动法院审慎裁判,将案件的法律适用难点和事实认定疑点清晰地呈现给法庭。更重要的是,他成功争取关键从轻情节,实现有效辩护,对“自首”情节的坚持和阐述最终被法院采纳,“退赃”的辩护意见也得到认可,直接影响了最终的量刑结果。此外,他提交的表彰材料及陈述的家庭困难情况,体现了人文关怀,全面展现了被告人的多面性。
程豪律师不仅在刑事案件中表现出色,还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如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等。他以专业精湛、服务优质、效率卓越著称,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是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任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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