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烟台的法律界,衣超律师是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专业法律人士。他自2017年开始在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时间,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0390,服务地区覆盖山东烟台。衣超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
衣超律师担任着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金融与财税法律事务部主任,同时还是烟台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会员服务与文体委员会委员以及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秘书。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婚姻家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破产重整等多个方面。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衣超律师始终坚持以专业的水准、勤勉的态度和高效的作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众多案件中,一起借款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衣超律师的专业能力。2017年1月22日,原告XX公司与被告汕头市XX药业有限公司、张XX、张XX签订《借款协议》,汕头XX向原告借款11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5.5%。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张XX、张XX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协议签订后,原告依约付款。汕头XX还款1200万元并承诺后续还款,但未足额履行。此前原告已起诉未承诺部分的8800万元并获生效判决,此次针对剩余承诺偿还的1000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违约金再次提起诉讼。2018年5月,原告又分别与被告张XX、张XX、张XX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了抵押和质押担保。
原告委托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成XX、衣超律师代理本案。衣超律师等首先梳理案情,扣除此前已判决部分及已支付利息后,向法院提出明确诉请,要求被告偿还剩余1000万元本金、借期内利息605万元,以及以年利率24%计算的违约金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在组织证据材料方面,他们提交了民事判决书、《借款协议》、银行承兑汇票、《保证合同》、委托代理合同、支付凭证及发票等,为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法庭质证与辩论环节,面对被告关于已付利息应扣除、违约金过高及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等辩解和抗辩,衣超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通过证据确认利息支付事实,主张违约金主动降至年利率24%符合法律规定,且本案主张的是剩余债务,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并坚持张XX、张XX、张XX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终,山东省烟台市XX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借款合同及张XX、张XX的保证合同合法有效,判决被告汕头市XX药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605万元,支付违约金2948万元(暂计至2019年3月4日,后续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支付财产保全保险费13.86万元及律师费10万元,被告张XX、张X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虽然在部分担保责任诉请上未获支持,但衣超律师在本案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大部分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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