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能否把案件退回侦查
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若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可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另外,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新的犯罪事实需要追加起诉一并审理的,也会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但法院一般不主动退回,而是以建议形式,由检察院决定是否补充侦查。若检察院不同意补充侦查,法院会依据现有证据进行裁判。
二、法院退回案件侦查需满足哪些条件
法院退回案件侦查主要有以下情形:一是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此情况下,法院无法依据现有材料准确认定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及罪刑轻重,退回补充侦查能让侦查机关进一步查明事实、完善证据。二是发现新的犯罪事实。若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与本案相关的新犯罪事实,可能影响定罪量刑,法院会退回以便一并侦查。三是存在证据合法性争议。比如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对证据合法性存疑,需侦查机关补充证据或作出合理解释。当出现上述情况时,法院会依法作出退回案件侦查的决定,由侦查机关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充侦查后,再将案件移送法院继续审理。
三、法院退回案件侦查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退回案件侦查主要有以下情形:一是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比如关键事实存疑,关键证人证言不稳定,关键物证存在瑕疵等,导致无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二是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可能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之前未掌握的情况,需要进一步侦查核实。三是证据收集程序违法。例如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需要侦查机关重新合法收集证据。四是涉及其他需要侦查的事项。比如案件涉及新的犯罪线索、关联案件等,需要退回补充侦查。当出现这些情况时,法院会将案件退回检察院,由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以完善案件证据和事实,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当我们了解了刑事诉讼中法院可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的相关情况后,或许还有一些延伸问题值得探讨。比如,检察院补充侦查后重新提交的证据,法院会如何更加严谨地审查判断其真实性与关联性呢?又或者,如果补充侦查后依然证据不足,案件的走向会怎样?这些问题对于理解整个刑事诉讼流程的完整性至关重要。倘若你对这些延伸问题或其他相关疑惑仍存不解,别再犹豫,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细致解读,为你拨开法律迷雾,让你对刑事诉讼中的各类情况有更清晰准确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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