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执行监视居住措施是怎样的

执行监视居住措施是怎样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7 · 1359人看过
导读:监视居住是公检法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且行动受监视的强制方法。适用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有严重疾病等法定情形者,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场所一般为住处,无固定住处或涉嫌国安、恐怖活动犯罪且住处执行有碍侦查(经上一级公安批准)可指定居所,但不得在羁押或专门办案场所。被监视人需遵守规定,违反严重可逮捕或先行拘留。
执行监视居住措施是怎样的

一、执行监视居住措施是怎样的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适用情形包括符合逮捕条件,但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法定情形。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执行场所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无固定住处的,在指定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被监视居住人应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监视居住措施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适用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五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有哪些

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分两种情况。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若其在办案机关所在地有固定住处,通常在该住处执行,这有利于保障其正常生活,减少对其及家人生活的影响。二是指定居所。符合特定情形时可指定居所执行,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但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当我们了解执行监视居住措施是怎样的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人的活动范围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被变更强制措施,比如转为逮捕。此外,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有限制的,一旦超过期限,就需要解除或者变更措施。若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仍未结案,这又该如何妥善处理呢?如果你对监视居住的后续影响、期限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后果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