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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逮捕时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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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5 · 1442人看过
导读: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外需24小时内通知家属,且24小时内讯问;发现不应逮捕立即释放并发证明。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四类特殊案件(如边远交通不便重大复杂等)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两个月。
执行逮捕时限是多久

一、执行逮捕时限是多久

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公安机关对被逮捕的人,应当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此外,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时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上述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延长二个月。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前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三、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可延长吗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可以延长。依据《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若属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重大的犯罪集团案、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对可能判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依上述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当我们探讨执行逮捕时限是多久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另外,关于逮捕的通知问题也很关键,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如果你对执行逮捕时限、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或者逮捕通知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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