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起诉是否必须签署认罪认罚
不起诉并非必须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酌定不起诉情形下不要求必须认罪认罚。
但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若检察院拟作出不起诉决定,一般会让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以此体现其认罪悔罪态度,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一个环节。不过,存在法定情形,如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等,不需要签署具结书也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认罪认罚是不起诉的必要条件吗
认罪认罚不是不起诉的必要条件。
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适用于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情形之一;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这两类不起诉均与认罪认罚无关。
酌定不起诉中,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不要求以认罪认罚为前提。不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检察院结合案件情况,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不能说认罪认罚是不起诉的必要条件。
三、认罪认罚一定能不起诉吗
认罪认罚不一定能不起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是否不起诉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依据《刑事诉讼法》,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检核准,检察院可以不起诉。
但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即便认罪认罚,检察院仍会提起公诉,不过会在量刑建议中体现从宽。
当探讨不起诉是否必须签署认罪认罚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联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签署认罪认罚后,在量刑上会有怎样的从宽幅度,这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实际权益。另外,若后续发现案件存在新的证据或情况,已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否还能更改。这些都是在不起诉与认罪认罚相关事宜中可能遇到的重要问题。如果你对于不起诉与认罪认罚之间的关系,以及上述拓展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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