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续签三次能不能算终身合同
续签三次合同后,一般可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定程度上类似“终身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已续签三次,第三次续签时符合上述条件,通常就会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没有明确终止时间,除非出现法定解除情形,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但需注意,它并非绝对不可解除,只是解除条件更严格。
二、续签三次算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续签三次劳动合同后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首次签订合同后,后续又续签两次,第三次续签时,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签固定期限合同。
三、续签几次需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一般连续续签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符合条件就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当探讨续签三次能不能算终身合同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了解。如果续签三次后被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终身合同”),那么在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遵循更为严格的法律规定,若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获得相应赔偿。另外,即使续签三次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也需要劳动者主动提出签订,否则可能无法自然形成这种合同关系。若你在续签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认定及解除等方面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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