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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供货合同如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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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3 · 1634人看过
导读:连续供货合同解除分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约定解除需合同约定条件成就,解除权人通知对方即解除;若通知载明债务人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则自动解除,期限内未履行则届满解除。法定解除依《民法典》,情形包括不可抗力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预期违约、迟延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等,解除权人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
连续供货合同如何解除

一、连续供货合同如何解除

连续供货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方面,若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依约解除合同。解除权人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若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法定解除方面,依据《民法典》规定,在以下情形当事人可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解除权人同样需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

二、连续供货合同解除有哪些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连续供货合同法定解除情形如下: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自然灾害致供货方无法生产供货。二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供货方明确告知不再供货。三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像收货方催告供货方交付货物,供货方逾期仍未交付。四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供货方多次提供不合格货物,影响收货方使用。五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连续供货合同解除有哪些法律后果

连续供货合同解除后,法律后果主要如下:

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若供货方已交付部分货物,采购方应支付相应货款。

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双方仍需按约定进行结算。

若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如供货方延迟供货致合同解除,应赔偿采购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合同解除后,双方基于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但当事人仍需遵循诚信等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后合同义务

在探讨连续供货合同如何解除时,我们还需关注解除合同后的相关事宜。比如,合同解除后,已交付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如何界定,若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是否仍需承担责任。还有,对于已支付但未履行部分的货款,该如何退还,是全额退还还是按一定比例退还。这些都是与连续供货合同解除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在连续供货合同解除以及后续处理上存在疑问,或是想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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