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的父母死后,有谁来抚养
孩子父母死后,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义务。若祖父母、外祖父母无力抚养或不存在,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弟、妹有扶养义务。
此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也可承担抚养责任。若没有上述合适人员或组织,民政部门、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担任监护人,履行抚养之责。
二、父母去世后,孩子应由谁抚养
父母去世后,孩子抚养人的确定依《民法典》规定按顺序处理。首先,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义务。若祖父母、外祖父母无法抚养,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弟、妹有扶养义务。
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抚养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需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可成为抚养人。若各方对抚养人存在争议,可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指定;也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
三、父母去世后孩子监护权归谁
父母去世后,孩子监护权按以下顺序确定。首先,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优先担任监护人。其次,兄、姐也有监护资格。若上述人员都无法监护,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需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若对监护权有争议,有关个人或组织可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当我们探讨孩子的父母死后,有谁来抚养这个问题时,除了法定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有抚养义务的人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若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抚养责任,需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另外,如果没有合适的自然人抚养,民政部门或者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也会承担起抚养责任。要是你对孩子抚养顺序、抚养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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