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期间的债务怎么处理
担保期间债务处理需区分保证和担保物权确定不同规则。
在保证中,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需按约定承担保证责任。若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行使权利,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担保物权,债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担保物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情形,债权人可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总之,担保期间债权人应及时依约行使权利,保障债权实现,避免保证人免责或担保物权丧失司法强制力保护。
二、担保期间届满债务谁来承担
担保期间届满,若债权人未在该期间内依法主张权利,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债务一般由债务人承担。
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此时由债务人独自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里,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免责,债务同样由债务人负责偿还。
若担保期间已过,但债权人与担保人就继续承担担保责任达成新协议,担保人仍需依约担责。
三、担保期间届满担保人是否担责
担保期间届满,担保人一般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期间是确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内依法行使权利的,担保责任消灭。
若为一般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不过,若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已依法行使权利,即便之后担保期间届满,担保人仍需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在探讨担保期间的债务怎么处理时,除了明确主债务的处理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债务人在担保期间部分履行债务,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范围是否会相应减少?一般来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担保人仍需对剩余未履行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另外,当担保期间内债权人转让债权时,担保人的责任又该如何界定?通常,除另有约定外,担保人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您对担保期间债务处理的这些拓展问题,或是其他相关法律细节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精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